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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卡使用及报销实施细则

    时间:2023-04-13 10:17:06  作者:  点击:

    根据省财政厅《江苏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苏财库〔2006〕31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在省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工作的通知》(苏教财〔2007〕2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规范学院财务管理,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现结合我院有关财务制度,特制定我院公务卡使用及报销管理细则,并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公务卡报销管理制度。

    一、公务卡日常管理

    1.学院教职工持有的公务卡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其使用范围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零星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原需使用现金支付的有关商品和服务费用。原来使用转账方式结算的,可继续使用转账方式结算。

    2.公务卡主要用于公务支出的支付结算。公务支出发生后,持卡人应及时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公务卡也可用于个人支付结算业务,但不得办理报销手续,单位不承担私人消费行为引致的一切责任。当同时进行公务消费和个人消费时,须分开刷卡,分别取得各自的发票和银联小票。

    3.公务卡具有一定的信用额度,透支消费有26—56天的免息期,持卡人在规定的免息还款期内先支付,后还款。还款日一般为透支消费后次月的25号,具体免息期的确定请见附件《公务卡用卡小贴士》。

    4.公务卡及其密码由个人负责保管。公务卡遗失或毁损后,由持卡人自行到发卡银行(江苏银行无锡新区支行)申请补办或更换,并及时告知财务处,由财务处通知发卡银行进行相关数据的更新。

    二、公务卡支付管理

    1.差旅费、会议费、零星购买等公务支出使用公务卡结算时,应在公务卡信用额度内先通过公务卡结算,并取得正式发票和刷卡POS签购单等财务报销凭证和银行消费凭证。报销时公务卡消费发票必须与公务卡刷卡凭证金额一致。

    2.原则上同一持卡人信用消费单笔不得超过1万元,月透支余额不得超过5万元。

    3.持卡人在执行公务中原则上不允许通过公务卡提取现金。确因特殊需要,应事前经过学院主要领导批准,并告知财务处。未经批准的提现业务,由此产生的提现手续费(每日按万分之五计息)均由持卡人承担。

    三、公务卡财务报销管理

    1.实行公务卡结算后,原则上学院不再办理现金借款。教职工应优先在具有刷卡条件的商户进行公务消费,对于不具备刷卡环境而又确需进行公务消费时,应由个人先行垫付资金,而后按照财务报销审批程序进行报销。若出现结算天数超过免息期等特殊情况借款的,须经分管领导及财务处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

    2.因国库集中支付流转程序,报销还款一般需要3-10天左右时间(因资金来源不同,部分资金需通过新吴区财政直接支付,所需时间较长)。持卡人使用公务卡消费结算的各项公务支出,务必在最终还款日前15个工作日内到财务处报销。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在到期还款日前及时报销的,请务必先自行垫付还款,以免产生罚息。因个人报销不及时造成的罚息、滞纳金等相关费用,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3.持卡人办理公务卡消费支出报销业务时,应当按照要求填写报销凭证,并附有关财务报销发票及公务卡消费POS单(网络支付的,需打印相关凭据作为附件),按照原先的报销程序进行报销。

    4.下列情况可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

    ①慰问金、临时聘用人员费用或其他抚恤救济性支出;

    ②签证费、快递费、汽车票、火车票、出租车票;

    ③确实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额在5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④其他特殊情况经财务处审核同意的支出项目。

    本公务卡实施细则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公务卡用卡小贴士

     

    卡片启用:使用申请表上预留手机号拨打95588,按语音提示操作

     “6”(信用卡服务)——>输入卡号# ——>“1”启用——>“1”身份证——>输入身份证号# ——>输入卡片有效期(0920#)——>输入卡背面3位安全校验码#(签名条上后3位数字)——>自留密码(输2遍)

    免息期的确定:一般为透支消费后次月的25号,

    举例:若10月1日透支500元,则应于11月25日前归还500元,之间长达56天免透支利息。

    10月31日透支500元,则也应于11月25日前归还500元,之间只有26天内免透支利息。

    11月1日透支500元,则应于12月25日前归还500元,之间长达55天免透支利息。

    10月10日透支500元,10月25日透支1000元,11月5日透支800元,则于11月25日前归还1500元,于12月25日前归还800元即可。

    免息期仅限于消费(含POS、网银、快捷支付等)透支,现金取款形成的透支无免息期,按透支金额的万分之五按日计收,且每日现金取款透支限额为2000元。

     

    还透支款可采用主动还款或办理挂接江苏银行工资卡到期自动还款功能

    到期自动还款功能指:若在到期还款日当日还未归还透支额,则系统自动将挂接工资卡上的对应金额转达入信用卡用以还款。

    注:(公务卡办理时,基本已办理挂接,若因为其他原因未能挂接的,请自行带身份证、工资卡、公务卡至任一工行网点柜面办理挂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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