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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章制度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 劳务酬金发放管理办法

    时间:2023-11-13 15:46:02  作者:  点击: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各劳务酬金发放管理,保证学校教学、研等各项工作正常支根据苏财行2017】51号《江苏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苏财2016】48号规范江苏政府采购专家评审标准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劳务酬金的发范围

           本办法中劳务酬金是指因工作需要,邀请校内外专家来校作学术报告、专题讲座及参加各类项目评审、项目认证、项目验收、技能鉴定、监考、务、咨询、评标、约稿、审稿等活动所需支付给被邀请专家(工作人员)的劳务酬金。

    二、劳务酬金的发标准

    (一)学术报告、讲座及各类项目评审、认证

    1校外专家:

    院士、全国知名专家及相当人员:1500 /课时

    正高职称及相当人员:1000 元/课时

    高及以下职称和其他人员:500 元/课时

    2、校内专家:

    校内专家按校外人员的一半发放

    以上专家劳务酬金由分管校领导审批,分管财务校领导加批。

    (二)各类考试、竞赛、测试

    1、社会服务考试监考员:100元/小时

    2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监考员:100/小时

    3、招生考试:

    命题费:500元/人

    监考费:100元/小时

    校外面试评委:2000元/天

    内面试评委1000元/天

    4、普通话测试:

    普通话测试费:10/人

    普通话监考费:100元/小时

    (三)专家咨询

    正高职相当人员:2000 元/次

    副高职称及相当人员1000 元/次

    (四)人事招聘、职称评审

    1、命题费1000元/半天

    2、阅卷费:500元/半天

    3、校外专家评委:2000元/半天

    4校内专家评委:1000元/半天

    考试机务500元/半天,考务按监考人员的1.5倍发放,后勤保障人员100元/半天。

    (五)校刊约稿、审稿等酬金

    按照锡科院会纪〔202114号中《开发区职教发展研究》稿酬及相关劳务费用支付标准执行

    (六)各类招标评标

    1、校外专家:500元/半天/人,超过半天,每超过1小时增加100元/人

    2、校内专家:300元/半天,超过半天的,每超过1小时增加100元/人

    3、工作人员:200元/半天

    、劳务酬金发放管理要求

    一)上述劳务酬金标准是劳务酬金发放的最高标准,具体实施时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标准范围内下调发放。本办法中的劳务酬金标准校外人员为税后标准,校内人员为税前标准。

    二)部门发放劳务酬金所需费用本部门年度预算中统筹支。

    三)校内人员工作日时间不发放劳务酬金,非工作校内人员参加上述工作可以发放劳务酬金。

    (四)本办法未明确的劳务酬金开支项目和标准,需经人事处审批后处执行。

    (五)各类劳务酬金发放以银行转账方式直接支付至提供劳务者个人银行卡,财处按税法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六)报销劳务酬金须提供以下凭证:

    1、持有税务部门开具的劳务费发票,可直接填制报销单办理报销审批手续其他情况填制学校人员酬金发放表办理报销审批手续。

    2报销时需提供相佐证材料,包括:提供劳务时间;讲课、讲座内容,课时数量和标准等;专家签到表原件(签到表包含专家姓名、身份证号码、职称职务等内容);考试的名称、场次、数量和标准等;命题阅卷的数等;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凭据。

    、附则

    一)办法自2023年9月18日起执行,原《无锡科技职业学院校外人员劳务酬金发放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二)本办法规定各项劳务酬金与国家相关规定不符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办法由财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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