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所得征税范围与种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二、工资、薪金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三、工资、薪金所得计税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
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
级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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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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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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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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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1500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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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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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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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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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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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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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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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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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
20
|
555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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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
25
|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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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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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
30
|
2755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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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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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5505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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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80000元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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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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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05
|
四、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计税方法:
(一)每月工资
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每月工资+酬金)—“四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3500元,并按上面税率进行计算个人所得税。
举例:王某本月工资(含酬金)为10000元,养老、医疗、失业“三金”合计1000元,公积金800元。
本月应纳税所得额:10000—1000—800—3500=4700元。
本月应纳个人所得税:4700×20%-555=385元。
(二)全年一次性奖金(即学校年底一次性发放的各种奖金、津贴)
根据税法有关规定,将全年一次性奖金÷12确定适用税率,然后将全年一次性奖金×税率—速算扣除数,计算个人所得税。
注意: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得扣除“四金”和3500元,要按全额计算纳税。
举例:王某全年一次性奖金为20000元。
用20000÷12个月=1666.66元,1666.66元去找对应的税率(见上面税率表),税率为10%,则王某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0×10%—105 = 1895元。
五、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二)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四)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纳税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85342138(内部号码62138)。
财务处
2017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