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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工会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时间:2023-04-12 15:48:46  作者:  点击:

    为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工会经费,根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014]23号)、《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工财发[2014]69号)和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有关规定(试行)》(苏工发[2015]1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有关加强基层工会经费管理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坚持遵纪守法、勤俭节约、预算管理、收支平衡、服务职工、发扬民主的原则, 坚持工会经费为教职工服务、为工会活动服务的方向,严格执行工会经费使用“八不准”,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

    二、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会费收入:工会会员所交纳的会费收入;

    (二)拨缴经费收入:行政按工资总额的2%拨给的经费;

    (三)行政补助收入:行政按照《工会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四)其他收入:利息收入等。

    三、工会经费使用范围及标准

    (一)教职工活动费,是核算工会开展教育、培训、文体、宣传等活动,评选工会积极分子等的费用。按照工会有关制度的规定,严格掌握发放标准和范围,对发放奖金、纪念品等予以登记造册及签收,较大活动支出需有书面报告,说明情况,领导签署意见。对优秀学员、文体活动竞赛获奖人员、工会积极分子给予奖励,奖励时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

    (二) 工会业务费,是核算工会干部培训,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教(工)代会,日常办公,添置办公用品,外事活动等业务工作发生的费用。

    (三)其他支出,是核算工会探望慰问病人、困难补助及其他有关活动的支出。会员本人生病、住院以及会员家属去世时,由工会派员或委托所在部门领导同事进行探望、慰问会员发生家庭意外灾害、重大疾病、特殊困难时,工会视情形给予相应的补助。(具体另见《无锡科技职业学院教职工生病住院慰问及困难补助补充办法》)

    (四)按照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有关规定(试行)》(苏工发[2015]15号)文件规定使用工会经费。

    四、工会经费管理规定

    (一)认真贯彻执行《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年初编制工会经费收支预算,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及标准,各项开支实行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重大开支集体研究决定。

    (二)严格财务审批手续,工会经费开支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经费使用的申请、报销审批手续按照《无锡市总工会经费支出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会举办的各类活动项目事前制定活动方案(包括活动的名称、内容、时间、地点、参加对象、经费预算等基本要素),涉及发放奖品、奖金的,报销时附发放清单,签收手续到位。

    (四)对会员探望、慰问前,由会员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工会审批,当事人或经办人签收后入账。

    (五)工会的年度经费收支情况接受本级经审会和上级工会相关部门的审计监督。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工会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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